本书是陈兴良教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讲授刑法课程的录音整理稿。在刑法总论部分,陈兴良教授系统地讲授了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在刑法分论部分,陈兴良教授选择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玩忽职守罪等14个重点罪名进行了讲授。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讲授刑法课程的录音整理稿。在刑法总论部分,陈兴良教授系统地讲授了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在刑法分论部分,陈兴良教授选择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玩忽职守罪等14个重点罪名进行了讲授。
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主要学术成果:专著《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994年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7年修订1版.2000年修订2版.2003年修订3版),1995年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遗传与犯罪》(群众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初版.1998年第2版),2000年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初版,2003年修订版),《刑法适用总论》(法律出版社1999),2002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006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周光权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除专著外,另有文集8部,并主编著作三十余部.合著6部、合译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二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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