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机构比较研究
章节快照
一、||美国
一、美国(一)家庭教育管理机构在联邦政府,并未设立专门的部门来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而主要是由教育部和卫生与公共事业部两个部门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实施相应的管理。其中,教育部主要是根据《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残疾人教育法》等法案,向那些为学龄前儿童家长和残疾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机构拨款,同时也通过推出各种计划尤其是指导家长如何帮助孩子提高阅读能力的计划来直接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开展。卫生与公共事业部则主要是由其下设的儿童与家庭管理办公室根据《提前开始法》的规定,向那些为低收...
基本信息
- 版次: 1
- 页数: 183
- 字数: 178
- 出版时间: 2016-03
- 正文语种: 中文
- 文件大小: 54.80
- 印数: 1
- 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2634-7
在线咨询
或致电023-6033-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