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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四百多年间,传统法律文化自汉初便开始了儒家化的过程,其间从思想到体制虽几经反复,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却始终如一。由汉初礼律混杂的六十篇的汉律结构,到后期“春秋决狱”的广泛应用,无不表明法律儒家化的不断深入。在三国、两晋、南北朝这近三百七十年间,各种政权交替频仍,为在对峙与兼并中求生存与发展,统治者总结兴亡教训,在政治上多所改易,表现在法律方面,则是立法活动继续受传统儒家学说的影响,律学思想活跃,使法律制度有很大发展,为隋、唐法律制度和礼律的高度统一与完备奠定了基础。第一节||两汉法律儒家化的历史成因
一、...
作者简介
曾宪义,著名的法学家、杰出的法学教育家,日本国名誉博士、法国名誉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召集人;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法学家》杂志社社长兼主编。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理事,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明德法律文化论坛主持人,《法律文化研究》执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2004年)、《法律史论集》副主编、编辑部主任(1998-2004)。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主要讲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和中国法律史研究方法。